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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奇艺、乐视互诉对方侵权 法院已受理

发布时间:2018-11-12 09:56 所属栏目:20 来源:下载之家
导读:据海淀法院网显示,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爱奇艺与乐视因互相盗播盗墓笔记和芈月传而引发的互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 爱奇艺称乐视盗播盗墓笔记版权,索赔100万元;乐视称爱奇艺盗播芈月传,索赔300万元。两家公司互诉对方侵权。 爱奇艺称,2015年

爱奇艺、乐视互诉对方侵权 法院已受理

  据海淀法院网显示,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爱奇艺”与“乐视”因互相盗播“盗墓笔记”和“芈月传”而引发的互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

  爱奇艺称乐视盗播“盗墓笔记”版权,索赔100万元;乐视称爱奇艺盗播“芈月传”,索赔300万元。两家公司互诉对方侵权。

  爱奇艺称,2015年爱奇艺授权获得电视剧《盗墓笔记》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剧于2015年6月12日起在爱奇艺网站首播,采取的播放模式是爱奇艺VIP会员付费观看全集,非VIP会员只能点播每周已经更新的剧集。爱奇艺发现,乐视公司在其IOS应用“乐视视频”的“深夜剧场”板块对涉案电视剧进行推荐并提供全部12集的免费播放。

  爱奇艺认为乐视公司减少了其本应获得的版权收益及VIP会员收入,侵害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乐视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

  乐视称,《芈月传》是由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西藏乐视公司发现爱奇艺网站的“安徽卫视”栏目中提供《芈月传》的网络点播服务,与电视台的首播同步,故将爱奇艺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爱奇艺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

  目前,该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ASP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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