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数据加速健全智慧农业(2)
发布时间:2020-09-28 17:01 所属栏目:20 来源:网络整理
导读:对无订单销售的基地经营主体或农户,在对规模、品种进行认证的基础上,与相关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合作,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或直接与经营主体签订保价收购协议,最大限度帮助解决产品销售困难。
对无订单销售的基地经营主体或农户,在对规模、品种进行认证的基础上,与相关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合作,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或直接与经营主体签订保价收购协议,最大限度帮助解决产品销售困难。 (编辑:ASP站长网) |
相关内容
网友评论
推荐文章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