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发展中的4大风险挑战(2)
就目前而言,各国区块链治理的主要政策大致可以分成五类模式。第一类是等待观望持这一态度的管理者继续沿用现有的法律框架,仍在观望该技术将如何发展。第二类是发布指导意见(Issue Narrowing or Broadening Guidance),即管理者在已经收集到的信息基础上决定签署非正式引导意见,明确现有的法律框架如何适用于新技术,这一措施将导致现有规定原则的窄化或放宽。三类是沙箱(Sandboxing),采用这一方式的管理者能在出台规范措施之前观察并学习,同时为创业者提供一定的法律确定性。第四类是出台新的立法措施(IssueNewLegislation),这一方式能吸引技术创新,但也承担着过早立法的风险,长期来看可能产生负面后果,如随着技术的演进需对立法进行重新修正等。第五类是将技术纳为己用(Use Blockchain Technology for Their Own Purposes),这一方式使管理者能够通过自己使用、测试技术来增加对技术的了解。 (2)区块链治理监管的原则。 在监管过程中,研究者建议政府需要遵循以下相关原则: 一是保持治理监管措施的稳定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发展的一种方式; 二是必须在最开始就将反洗钱、保护消费者等公共政策目标的考虑纳入其中; 三是需关注治理监管权威机构和行业代表之间对话的重要性; 四是借助技术创新激发法律创新,倡导多中心的合作监管方式; 五是监管者应鼓励不同层次的实验; 六是治理监管措施应关注技术的具体使用案例而非技术本身; 七是监管者应抵制过早的创立新规定的诱惑;八是监管者应参与到跨国的合作和对话中。 (3)区块链治理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框架的调整 研究者提出需要思考新的能够平衡区块链技术和管理的法律范式,以应对正在不断涌现的自治系统。 由于数字货币在整个区块链中居于中心地位,所以数字货币的管理也成为区块链政府治理的重点。2015年9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发布文件,将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的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定义为“商品”,这意味着所有涉及比特币的交易行为都需严格遵守美国现有的关于大宗商品及其衍生品的市场管理规定而在欧洲,2016年2月,欧洲议会发布了数字货币监管草案,将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纳入到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监管范畴中。同样,2017年12月,澳大利亚两议院正式通过了《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案2017年修正案》,该修正案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内容,提出打击加密货币的非法使用。 总结 区块链技术虽然未必能像互联网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完全改变人类社会的整个生态体系,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区块链可以被认为是互联网的又一次飞跃。因为区块链不仅延续了互联网早期的去中心化、去中介化、平权的交流理念,同时分布式的账本也重构了互联网的信任机制;另外诸如数据的确权使用、价值的高效传输等特点,还可以广泛应用于很多行业,比如金融服务、合同契约、慈善公益、物联网等,未来很有可能重新定义这些行业的规则,创造出新的价值。但是,区块链的发展也面临着众多的挑战,无论是其底层技术、还是商业场景的创新,特别是政府的引导与监管,都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创新。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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