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文代发平台可有偿删稿(2)
在一个名为“软文发布/新闻发布”的QQ群中,一昵称为“A百度新闻源发布”的网友告诉记者,通过其发布的文章可以直接被百度进行收录,随后其向记者推荐了几个“发稿快”的网站,记者通过其发布文章后,果然可以直接通过搜索查询到文章。 在测试发稿期间,记者向多个软文平台要求署名,但未获得同意。“A百度新闻源”发布提供的链接中,文章来源注明是“连州网”和“洞察网”,对方表示,来源标注不能安排,只能按他们的来。 对于可发文章内容,不同平台要求各有不同。“新闻云”客服表示,违法违规的内容一律不收。星空媒体客服则表示,企业负面不好发,但在沟通中,对方也表示,可以试一下,换个表达方式,标题不写明负面内容,文案也尽量隐晦一些。 另外,删稿业务也有,不过删稿费用会更高,客户可以指定文章,软文平台方面估价。星空媒体客服表示,普通情况删稿一条1000元-5000元,负面删稿则一条几万,删不了退费。 刊发虚假内容 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分析,发布虚假宣传的当事人、软文平台方以及传播平台对其发布的虚假宣传都要承担民事责任。发布者在网络传播平台上如果散布虚假言论、诽谤、侮辱、攻击他人,对他人造成侵害的,责任由发布者承担。
软文平台方面,有偿发稿和删稿是利用网络信息传播漏洞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相关平台实施有偿删稿,如果情节严重,获利超过一定数额,就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互联网传播平台方面,对平台上自行发布或者第三方发布的内容要承担监管责任。要确保其所发布的内容不得涉嫌违法、侵权等。 周兆成建议,对于发布虚假新闻的始作俑者,不仅要加大罚款力度,还要进行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于转播虚假新闻者,应适当的罚款并通报批评,这样不仅会缩小虚假新闻的传播范围,还可以减少媒体工作者工作上的过失。而对于那些题目和内容不符的骗取点击率的虚假新闻,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应该建立起群众举报监督机制。 新京报记者 刘经宇 周世玲 本文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姚立伟_NT6056(编辑:ASP站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