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实施满月成效如何?个人代购仍缺有效监督(2)
发布时间:2019-01-31 13:07 所属栏目:15 来源:人民日报(北京)
导读:事实上,在消费者跨境直购消费品这种模式出现后,包含个人代购在内的大量消费品进境的确给传统的以国际货物贸易为主体的监管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对此,电商法也作出了回应: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
事实上,在消费者跨境直购消费品这种模式出现后,包含个人代购在内的大量消费品进境的确给传统的以国际货物贸易为主体的监管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对此,电商法也作出了回应: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
“代购商品入关纳税只是一方面,如果这些商品被二次销售,那么可能涉及诸如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经营者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问题。”薛军表示,2018年年底我国出台了规定搭建跨境电商的制度框架,一方面保持便利化,另外一方面完善了其中质量控制、消费者保护等问题。 高富平也表示,国家一直在构建新的适用跨境直购的监管体系,现在较为成熟的是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和直邮进口模式,但不管哪种模式,进口物品的税收问题已基本解决。“个人代购仍然缺少有效的监督,海关申报和纳税的方式存在大量的脱法行为。”在高富平看来,个人代购未来的空间将越来越小。 本文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王凤枝_NT2541(编辑:ASP站长网) |
相关内容
网友评论
推荐文章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