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变网约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2)
首先,网约车车主保险知识不足。不少车主在投保时错误认为,网约车不同于出租车,其性质属于家庭自用车辆而不属于营运车辆,往往按照家庭自用车辆购买保险并交纳保费。同时,已经按照家庭自用车辆投保后又从事网约车业务的私家车车主,大多不知道、不清楚需要主动将该情况告知保险公司,从而变更相应的险种或增加保费。 资料图(图片来源:摄图网) 其次,保险公司提示说明存在疏漏。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在与车主订立保险合同时,并未就车主是否从事或者今后是否可能从事网约车业务等具体事实进行仔细询问,也未告知投保人一旦参与网约车业务,应当依照运营车辆购买保险。 第三,网约车平台未进行合理提示。目前,网约车平台在私家车车主注册时,一般不会提醒车主更新车险或者提高保费。在网约车车主来源广泛,很难确保其具备保险知识的情况下,网约车平台不进行合理提示增加了发生相关纠纷的风险。网约车服务是共享经济的具体形式之一,在节约能源、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出行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更好的发挥网约车的积极作用,网约车车主、保险公司、网约车平台各方均应当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法律行为,降低网约车保险投保理赔法律风险,减少网约车理赔纠纷,更好地促进网约车行业的发展,防范网约车保险行业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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