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ASP站长网(Aspzz.Cn)- 科技、建站、经验、云计算、5G、大数据,站长网!
热搜: 手机 数据 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 > 站长资讯 > 动态 > 正文

大数据杀熟最高可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千分之五罚款(3)

发布时间:2021-07-11 10:51 所属栏目:15 来源:澎湃新闻
导读:第二十六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从重处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后,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实施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或者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价格监督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从重处罚】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后,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实施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或者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价格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第二十七条【公告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本规定所列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价格监督管理部门除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公告其价格违法行为,直至其改正。

第二十八条【救济途径】 经营者对价格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

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九条【加处罚款】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

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编辑:ASP站长网)

网友评论
推荐文章
    热点阅读